2010年綦江县为了确保全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体目
标,提出了十大工作措施。
一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实效。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,充分发挥煤炭行业监督管理的主导作用,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预防体系和长效机制。
二、开展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煤矿专项整治工作,以深入创建瓦斯示范县为契机,完成瓦斯治理、顶板整治、水害防治“三大”专项整治任务。要大力开展瓦斯治理的科技攻关,广泛推广和运用先进的装备、仪器;强力推行开采保护层和区域性瓦斯抽放的区域性防突措施;加大瓦斯利用的工作力度,形成瓦斯抽采的良性循环。
三、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,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体系。突出关键环节,强抓难点弱项,不断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奖惩工作。
四、全力落实关闭政策、措施,完成小煤矿关闭任务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用相应行政手段推动小煤矿关闭工作,实现预期关闭目标。
五、狠抓煤矿整合技改,做大做强煤炭产业。进一步完善煤矿整合工作协调机制,严格标准,规范整合、技改矿井,提高综合管理水平。
六、以隐患排查为抓手,不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。建立产煤镇、煤管局和县级三级巡查工作制度,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隐患不规范不达标,走过场的煤矿要采取个别督办、公开暴光、立案查处等手段,督促煤矿扎实抓好以隐患排查为主线的过程管理。
七、全力推动煤炭行业、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企业“双基”建设上台阶。
八、转变监管思路、狠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。
九、全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,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。
十、以增强自律意识和强化纪律约束位重点,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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