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出重点抓瓦斯 “十个一律”保防重

 

(2010-2-21)

    最近,南川区为了强化“一通三防”为重点的瓦斯监管工作,确保重中之重,明确提出了对“一通三防”瓦斯治理工作的“十个一律”。
    一、凡是发生通风瓦斯死亡事故的矿井,一律加倍延长停产整顿时间,全区煤矿到事故矿井召开事故分祈会,会议费用全部由事故矿井承担。
    二、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重大隐患,逾期不整改的,一律立案查处。
    三、凡发现瓦斯超限作业的,一经发一律立案查处。
    四、凡发现瓦斯超限无处理意见的,一律立案查处。
    五、凡发现停电停风,不按规定排放瓦斯的,一律立案查处。
    六、凡发现局部通风机不按规定开停的,一律立案查处。
    七、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、高瓦斯矿井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建成使用瓦斯抽放系统的,一律停产整顿。
    八、凡不按“四位一体”防突措施作业的,一律立案查处,并停产整顿。
    九、凡不按规定进行巷道贯通、不按规定处理盲巷、不按规定揭穿突出煤层的按重大隐患查处。
    十、凡不按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149条规定认真开展瓦斯检查工作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保持正常使用的,一律立案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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